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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官烛”守底线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北堂书钞》有一则“不燃官烛”的掌故,说的是后汉扬州刺史巴?为政清廉,品格端方,将公家与私人的界限分得十分清楚,从来不愿意占公家一点便宜。他当官时,不曾将妻室儿女接至任所;晚上若有私客来访,他宁愿与客人在黑暗中交谈,也不点公家一支蜡烛。 “夜与士对坐,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就是这样一个近似于“迂”的举动,却透露出巴?对公私分明的严格遵循,对从政为官底线的严格坚守,感受到他对底线的崇高敬畏。 巴?不燃官烛,不是因为官烛的价值有多高,而是因为官烛所代表的公共财产和公事,与私人之事有着分明的界限。官烛一燃,随蜡烛一起燃去的将是公与私的明晰界限,坚守底线的名节操守。不燃官烛,是因为对坚守底线有一种敬畏感、仪式感,对自己履职尽责有一份清醒而坚定的把握,对自己的从政为官有一份高洁的预期,不因心念而动摇,不随外物而流变。 公私分明是从政为官最基本的底线。党员干部手中行使的权力,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和嘱托,负有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职责。难以想象,一位公私不分、私客公待、假公济私的党员干部,如何能够担负起其应尽之责。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纵观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他们常常在忏悔录中悔悟,之所以走上不归路,都是从人情往来最细微的地方开始疏忽,从最无伤大雅的小节处慢慢滑坡,从最不经意的瞬间开始松懈。正如老虎不是一夜长大的,胃口也不是一天变大的。人的欲望,加以遏制能维持在合理范围,不加遏制就会不断膨胀、无限扩张。大多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都是从用公车办一次私事、用公款请几个私友,从接受所谓的“一点心意”开始,最后逐渐发展到利用公权、公共资源来换取私人的利益。 可见,要做到公私分明,还需自细微守。魔鬼和天使都在细节里。最细微的地方,往往是人的意志力、原则性最薄弱的地方。最小的事情,发挥的影响也最大,小处逾越界限,能以“这不算什么”来自我安慰、自我麻醉。久而久之,小事情很可能就麻痹了对底线的敬畏,对原则的警惕。同样,最细微之处,往往也是公私分明的界限、清正廉洁的底线所安身之处。可以说,最无伤大雅的事情里,恰恰深藏着对与错、是与非、清与腐的区分。 “一介不取”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既然选择了投身党的事业,就不应只满足于“不犯大错”,而要竭尽全力坚守底线,做到公私分明,这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所在。坚守底线,不难在大部分时候坚守,而难在最脆弱的时刻坚守;不难在对一般的诱惑不动摇,而难在对最细微的环节的把持;不难在一朝一夕自律自定,而难在持之以恒。这需要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树立高线,时刻以党纪党规对照自省,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楚木林) 上一篇包公廉政故事漫画丨不畏强权拆违建下一篇纸糊的鲜花怕雨水 |